醫療身份 | 掛號費用 | 部分負擔 | 門診總額 |
---|---|---|---|
一般身份 |
200 | 50 | 250 |
掛號費用是由醫院 / 診所方制定。
每間醫院 / 診所會根據自己的行政人力等情況調整掛號費用。
因此每間醫院 / 診所的收費都略有不同。
診所不同於醫療中心,診所須先完成報到、繳費才能看診。今日看診的收據會在看完診後給您。在領處方箋的同時,會一併給您收據。
醫療身份 | 掛號費用 | 部分負擔 | 門診總額 |
---|---|---|---|
幼兒(3歲以下) | 200 | 0 | 200 |
榮民 | 200 | 0 | 200 |
替代役 | 200 | 0 | 200 |
殘障 | 200 | 50 | 250 |
重大傷病 | 200 | 50 | 250 |
老年人(70歲以上) | 200 | 50 | 250 |
榮民老年(70歲以上) | 200 | 0 | 200 |
福保 | 200 | 0 | 200 |
皮膚科重大傷病 | 200 | 0 | 200 |
* 特殊醫療身份,請於報到時告知櫃台人員,並主動出示相關證件
* 若多個身份的減免項目重複,則只能減免一項。
醫療身份 | 掛號費用 | 部分負擔 | *押金 | 門診總額 |
---|---|---|---|---|
健保押金 | 200 | 50 | 350 | 600 |
① 自就診日起「10日」內,皆可回院所辦理退費。
② 超過還押期限,6個月內可至當地健保局申請「自墊醫療費用核退」退費。
① 須持看診患者的「健保卡」及「押單收據」
② 可由他人代辦退費。
① 可以。
② 在還押期限內,帶健保卡至櫃台皆可辦理退費。
① 可至健保局或郵局申辦新卡
② 再憑申請新卡之「收執聯」或「收據」於還押期限內回院所辦理退費。
※「收執聯」及「收據」就醫有效期限為14天。
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全球資訊網:www.nhi.gov.tw
付費服務專線:市話:0800-030598 手機:(02)4128-678
基於醫藥分業:診所、藥局為不同的醫療機構。診所開立處方,民眾持釋出處方籤至藥局領藥,因此兩邊都需要押金。
醫療身份 | 掛號費用 | 診察費用 | 門診總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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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門診自費 | 200 | 250 | 450 |
醫美諮詢自費 | 250 | 0 | 250 |
申請文件 | 申請費用 | 備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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診斷書 | 150 / 份 | 本人申請:需健保卡,代理人申請:攜帶相關證件 |
英文診斷書 | 300 / 份 | 本人申請:需健保卡,代理人申請:攜帶相關證件 |
就醫證明 | 50 / 份 | 本人申請:需健保卡,代理人申請:攜帶相關證件 |
藥費 | 高藥費(藥品部分負擔) |
---|---|
1-100 元 | 0 元 |
101-200 元 | 20元 |
201-300元 | 40元 |
301-400元 | 60元 |
401-500元 | 80元 |
501-600元 | 100元 |
601-700元 | 120元 |
701-800元 | 140元 |
801-900元 | 160元 |
901-1000元 | 180元 |
1000元以上 | 200元 |